事情是这样的。
明年初即将实施的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36条规定,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 而吸毒,只算违反治安,不算犯罪。也就是说,顺利的话,从明年初开始,浪子们的吸毒经历就要被依法封存了。 受过良好历史教育的本朝人民对吸毒这个事情是难以容忍的,自然要对这个事情掰扯掰扯。 南通文旅在抖音某评论区来了一句“哪位少爷吸了”,直接引起了网民们的热烈讨论。
考虑到明年要把吸毒记录封存了,那么,我们很自然的就会想到,现在没有还没有对此事进行封存,那么是不是说个人或者单位法人可以申请查看呢? 我看了一圈网上啊噗主们的说法,都说是不可以查看的。那么问题就来了,为什么要对一个本来就不能查看的东西进行封存呢?
有些学法律的啊噗主解释,法律是用来保护公民权益的。这么做是希望给那些之前犯过错,后来改过自新的人一个重新回归社会的机会。 在法律范畴内,他们的理论是自圆其说的。我们作为非专业人士,肯定是说不过他们的。法学家很厉害,他们教育出来的学生也很厉害。 可我们就是无法接受这个事情。问题到底出在哪里了呢?
我们看一下这个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36条原文:
第一百三十六条 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 但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违法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看起来像是,把一个本来就没有放开查询的东西给制度化了,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了。 普通人不能查,国家有关单位按规定可以查,查完还要保密。以前国家有关部门要搞这个事情,是没有法律依据了, 现在有了,意思就是给国家有关部门开了个口子,有些事情可以依法去做了。
这里有两个细节:
一个是要保密。本来熟人之间这种事就没法保密,那么熟人把这件事情说给别人听,是不是要承担保密责任? 有些在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的吸毒事件,给回头浪子们回归社会造成了严重的阻碍,是不是也不能传播了呢? 这里没有说,以后会不会补上呢?我不知道。不过法学家们是精于此道的。
另一个是可以依法查询,也就意味着也可以依法不查询。 回忆起之前有些法学家要给毒品除罪化、吸毒合法化进行理论探索,以及在互联网上的哈气行为,就很耐人寻味了。 武大的法学学者们不论是理论水平,还是积极性都相当高呢。 有些人说吸毒的人改过自新了却不能考公,就是不公平,扯了一大堆,舆论却一边倒骂他们:为什么非得是考公呢? 为什么非得强调考公呢?去扫大街不也是回归社会吗?于是他们搞了迂回战术, 先把这个事情现在立法上收窄到一个/少数政府部门内部,然后就可以依法在政府内部不公开操作了。 不公开怎么操作呢?就是不操作。这样一来,封存就是在法律上把这件事情掩盖了,翻篇了。 未来公务员队伍里混入了吸毒人员,缉毒警查的同事就是回头浪子,想想就滑稽。每年有很多人考公是为了上岸,吸毒浪子们是为了什么呢? 不会是为人民服务吧?考公大军可都说自己是为了上岸呢。 现在街上到处都是摄像头,很少有人出门携带现金,手机等电子设备很难解锁,偷抢都很难,销赃也难,那么谁有钱去吸毒呢? 好难猜啊。
学法律的啊噗主们说这条法律是没有问题,我觉得他们用他们的理论和学识对这个事情的讨论,是正确的,是能够自圆其说的。 但是他们说服不了别人,原因不是别的,恰恰是因为别人虽然不太懂法,但是还有直觉,有人性。 这事在网上掀起讨论之后,就已经不是个法律问题了,它是一个政治问题。 联想到之前未成年人保护法,经济犯罪去死刑化,造谣诬陷没有任何成本,我们很自然的就会问出这样的问题:法律要保护谁?
如果你需要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时, 你会发现使用法律武器的时间、精力和金钱成本太过高昂; 而在你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过程中,不管结果如何都是输。 最终你会意识到,作为良民,你只会受到法律的惩罚,而不是服务。法律只保护和拯救恶徒。
现在南通文旅抖音号已经涨粉400多万了。看看抖音会不会给他也来个禁止关注吧。😁